亲子关系

栏目:亲子关系 发布时间: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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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两大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不允许解除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通常我们所说的亲子关系指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关系,这一阶段的亲子关系是孩子一生当中能否走向成功的最重要的关键时期。

  亲子关系是我们每个人来到世间的第一个人际关系,它对我们每个人的心身健康都是十分重要的。这一时期对孩子性格的形成,品质的培养,意志的磨练,与人交往模式的建立,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目前都是独生子女,不好管教,这是父母最头疼的问题。在建立亲子关系的时候,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关系太亲密了,恐怕产生溺爱,关系疏远了,又恐孩子抱怨。真是难为做父母的不知如何是好。在这一阶段里,子女应该怎样做,父母应该做些什么,康桥心理专家在这方面有很好的经验和建议。  
康桥心理咨询认为:想要教育好子女必须以良好的亲子关系为前提。因此,康桥心理咨询中心特别开设了亲子关系系列课程,指导父母如何与孩子建立起融洽和谐的亲子关系,为家庭的和睦、孩子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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